2009年,江苏省分别于3月1日和7月1日两次调整了货车计重收费
发布日期:2013-12-13
摘要:2009年,江苏省分别于3月1日和7月1日两次调整了货车计重收费政策,对公司的收费收入有多大的促进作用?答:2009年3月1日起,江苏省高速公路
2009年,江苏省分别于3月1日和7月1日两次调整了货车计重收费政策,对公司的收费收入有多大的促进作用?
答:2009年3月1日起,江苏省高速公路调高货车超限运输计重收费标准,从实施初期效果看,新标准执行后沪宁路4、5、6月每月的通行费增收约3%,但目前货车中超限的比例仅为17%左右,而且这个比例还有进一步下降的趋势,因此该政策带来的通行费增收比例也会逐渐下降。
7月1日起江苏省内高速公路对10吨以上货车的计重收费标准进行了微调,大于10吨小于40吨的货车计重费率是由0.09元/吨公里线性递减到0.05元/吨公里(原为0.04元/吨公里),大于40吨的货车计重费率为0.05元/吨公里(原为0.04元/吨公里),估计本次调整沪宁路收入约增长4%左右。